不是没碰见过露阴癖,说他们有多变态不如说他们只是对某些事情比较饥渴。不要以为在公共场所宽衣解带会是件很容易的事,如果不是这样做对个人的好处远远战胜了可能遭受的痛苦,谁会置理智和耻感而不顾?常态社会和普通大众排斥露阴癖的最充分理由是他们不管别人心理上有没有这个需要、或者能不能承受就狠下“毒手”。但换个角度想想:也可能这些露阴癖已经提着裤子到处物色了很久,这期间个人欲望和道德约束之间不可能没有挣扎。等终于找到了可发泄对象,在操作形式上还要考虑如何隐蔽,而且还不能预知行事过程中会不会出现场面失控——每一个环节都有无穷变数,非一个正常人的心灵所能承受。所以从这一点来看,露阴癖跟孩子差不多,渴了就要喝水,饿了就要吃饭,困了就象睡觉。孩子不知道怎么节制欲望、也控制不了自己的行为、更不晓得如何掩盖不被社会和别人所接受的下流与污秽。你能接受孩子,为什么就是接受不了露阴癖?

精神病学对于这类变态心理,特别喜欢探索他们的发病机制(诸如童年经验、条件发射和行为强化过程),而特别厌恶与他们发生哪怕一丝半点的共情体验。没有共情,就只有厌恶和嫌弃;不给予同情或者卷入其它富有理解性的情绪,就可以和变态人群划清界线,巧妙地把自己归入到常态人群里面去。可惜那个常态群体里的人们未必就干净,只不过比较“聪明”罢了。他们未必卖弄性器,却喜欢暴露其它的东西——身材、肌肉、脸蛋、学历、财富、经验、隐私。他们的掩体绝不是一条裤子那么简单,但他们和露阴癖却能获得同样的快感。

在过去的10年里,我越来越清醒地意识到写作生活和暴露狂的相似之处。简单说来,别人未必喜欢你的内心世界、你的所思所想,可是你就是要生拉硬扯地兜售给别人——你出书、投稿,甚至包括给人家写邮件;你以为你在给这个世界提供更高尚的东西,但是你是没有权利来判断自己的东西是高尚还是恶俗的。所以,精神和思想的暴露和性器的暴露本质上没有什么区别,都是不管别人要不要就硬塞。

我知道自己也逃脱不掉暴露狂这个类别。在认知层面上,我很清楚自己到底是怎么回事,但和自己的欲望做挣扎是一件很困难的事情。我想我可能永远都无法成熟到那个层次吧!意识到这一点后,我开始试着理解和接受自己的欲望,开始同情各种各样的暴露狂——甚至露阴癖。我知道当我不责备他们时,我就是在宽容自己。

还有,别跟我说你不是暴露狂,你要是不是,来Blog干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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