爸妈一直认为我是个“肉食动物”。对于他们来说,如果想让我胃口大开,那么就需要在饭桌上摆些荤菜。我承认自己的确受不了没有半点儿肉星儿的生活,我给自己的理由是:肉可以让我的肤色更好看(因为在皮下可以囤积一定的脂肪以增强肤色的白嫩),另外也可以让我吸取足够的蛋白质以保持头脑清醒和灵活。爸常在我大口咀嚼肉类时对我说“肉食者鄙”,开始时我还处在青春期,一个喜欢放大自己瑕疵的年龄,所以无法忍受这样一个不相称的称谓,但后逐渐长大成人、加上年老色衰又嫁作人妇,慢慢也就变得无所谓了。当然是既无所谓别人怎么称呼我,也无所谓能不能在三餐里吃到肉。但情况到悉尼之后变得更糟了,主要是一些客观的因素造成。

其实来前就听前辈提到悉尼的猪肉味道怪异,但人总是这么傻,不到真让自己碰上就不会相信别人的劝告。我一直在我第一次买肉的那个地方买肉,那是Hurstville街上一家叫“越兴”的肉铺,几个可能是来自广东的店员,明亮干净的橱窗,摆着红白两色的肉食。每当我走到窗外时 ,就会想起张乐平漫画中的某个情节——即三毛小朋友顶着几根不多的头发,流着口水在上海南京路的烤鸭店橱窗外发呆。为了不让自己感觉太可怜,我总是很快地就走进去,以避免在橱窗前不必要的停留和遐想。第一次买了一公斤的猪肉馅儿,回家就用豆瓣儿、葱姜蒜以及青椒炒了一大盘如咸菜状的东西。第二天早上就着吃了面条,中午又当成了下粥的小菜。这是我在澳洲第一次吃猪肉,菜不算可口,那是因为自己厨艺不精的原因,但绝对没有品尝出味道的怪异。我很懂得一件事情:那就是这个世界上享受是分级别的,吃王府饭店的菜是十级,我妈的菜也有七八级,我做的菜当然也就一二级了,没有什么好奇怪的,不管怎么样,还算处于“享受”的范围内。

在接下去的两三个月,我一直保持这样的买肉习惯。后来我和老公受其他朋友的启发,开始努力开发属于我们自己的速食产品。后经过一段时间的研究,发现馄饨是一个很好的选择。我们通常的做法是:买三公斤的馄饨皮(估计有400多个皮儿),然后再买一公斤的猪肉馅儿,回来之后调味儿、拌馅儿、包好。每20个一袋放入冰箱的冷冻室内速冻,待吃时取出扔入沸水锅内煮熟即可。如此吃了三个月,乐此不疲。直至某日,我从外面买菜回家,独自包好馄饨,在等老公下课回家时自己先下了一锅,没想到吃时几乎喷出。此猪肉馅儿和至此之前所吃的猪肉馅儿竟然差别巨大,给我的感觉是吃肉如同喝尿。在后来的一两个星期内,我和老公一想到冰箱里还存着10袋速冻馄饨就浑身发抖。扔掉是一种可耻的浪费,但每次决定要吃馄饨时都至少用半个小时才能下定决心。吃的时候更是倍受折磨,每吃一个都要运上半天的气,而且咀嚼下咽时均需屏住呼吸,闭塞自己的鼻孔,如吞枣一般。纵使如此,吃完之后仍然感觉鼻腔和口腔内流窜着一股臊气,恨不得马上就去刷牙洗脸。好好的馄饨速食就这样被毁掉了,我们再也不敢随便买猪肉来吃。可是我一直想不通,为什么在同一家肉铺,前面几个月和现在竟有如此区别。后不甘心,又冒险尝试买了小半斤的猪肉来试,只放了一点在锅里加热,就闻到满屋臊气。我不敢再冒险,迅速把值三澳元的猪肉扔进垃圾桶。华人肉铺姑且如此,洋人肉铺更不敢尝试了。至于朋友们建议放入猛料调味的方法,我也不想尝试。对于澳洲的猪肉,我于公元两千零二年彻底丧失了信心,从此再也不敢问津。

据说澳洲的猪之所以有此味道是由于不阉割的原因。反过来说,我终于知道原来中国好吃的猪肉是建立在残酷的被阉割的基础上的。或许这也是西方价值观的一个产物,猪也是有“猪权”的,只是如果猪享受了它的猪权,人就无法充分地享受他的人权。可是仔细想想,还是觉得西方的猪权有点虚伪。反正猪是要被杀掉的,根本就谈不上有什么真正的权利和自我的选择,那么还不如彻底一点,给人多留下一些好东西,这样猪也算为这个世界做了它应做的贡献。我常想:如果我不吃鸡肉、不吃羊肉,又吃不起鱼虾可怎么办呢?世事皆如此。当你不执着时,你反而会感觉轻松和自由。当你的执着太多、你的爱好太专一时,你生存的空间反而很小。所以,我很庆幸自己是一个不执着的猪肉爱好者,因为在我的饭桌上还有别的选择。我开发了以物廉价美的鸡腿为主要原料的成都仔鸡 、葱辣鸡柳、咖喱鸡块,以及以澳洲羊腿为基础的颇具风味的萝卜、腐竹红炖羊肉、葱爆羊肉、有时也会炒个豌豆牛肉粒、番茄牛肉以及做点儿洋葱牛肉片什么的。当然,如果现在还是我的青春期,没准我会就此放弃我的肉食生涯,投身于健康的素食队伍,但这些都是不腰疼的人站着瞎说的话了。该做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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