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海鲜是有钱人的游戏,在北京吃海鲜却是有钱人最愚蠢的游戏。没事儿就吵吵着耍酷、耍有钱而去顺风等地吃海鲜餐的人,被北京人看做“三大傻”之首,至于其它两大傻,我也记不清楚了。故,你看王菲、那英、××等徒,有谁是去北京冒这个傻气的?!他们一般也就是选择乔装打扮、戴着太阳镜、开个单间吃麻辣火锅罢了。我就是常常这么安慰自己的,一直到开始打工。我一直在想:打工到底是个什么概念?现在我终于有了答案,打工就是一种让自己能够理直气壮花钱的感觉。当你不打工时,你并非吃不起那些昂贵的东西,但是你还是不会去那么花,因为那是“挥霍”,是个贬义词;但是当你开始挣钱,觉得身体和精神因为工作有些疲倦,你就会觉得花钱是对自己的一种补偿,是一种健康的奖励和慰问,因此,你的消费也相应成为正当的了。
第一次发工资的那个6月,正是冬天,我终于走进那家期盼良久的海鲜店中,买了一公斤大虾。我知道这是我用澳元买的虾,不再是用人民币买的虾了。当然,我还是很节省,没有疯狂地买那种巨大个头儿、28块钱一公斤的品种,只是很中庸地买了中等个头、20澳元一公斤的。“不能换算,千万不能”,我当时是这么想的。回家之后,我使用最保持原味儿的烹饪方法对这些好东西进行调制,生怕因为自己的错误背上败家子的恶名,尽管我这辈子从来就没有做过虾。结果如我的预期,味道虽淡,但肉质鲜美无比,心情也跟着莫名地顺畅,肉体和心灵的相互激动,使我对澳洲的大虾充满了无尽的流连。于是开始换算,发现实际上比国内要合算便宜,可算得上是物美价廉了。因为在中国花八九十块钱,是绝对吃不到两斤这么大、这么好吃的虾的。于是进一步合理化了自己买虾享用的念头,甚至当场决定:如果一周吃一次虾有点儿频繁,那么就保持两周至少买一次虾吧!另外一个发现是:我们两个人其实一次顶多也就消化半公斤,以后再也不能跟农民进城似的,看见好东西一下子就买一大箩筐了,因为虾再冻上,肉就不好吃了。
最近一段时间我们开始买三文鱼吃,一直买那种带骨头的。切出来不象北京饭馆里的那么“水”(底下全是冰,上面只有透明的几片),而是一小片一小片的,很可爱,我觉得这就是三文鱼了,这就是很好的享受了。但有一天突然在鱼店听人说这个品种是用来烤着吃的,并不是用来生吃的。遂又尝试了所谓生吃的品种,也就是那么回事儿,对于我们这样容易满足的人来说,实在是没有区别(除了价钱更贵),而且一大片一大片的口感并不好,另外就是多多少少是在增添自己是“傻帽儿”尴尬。后来还是回复到买那种烤来吃的三文鱼品种,因为我们还是喜欢实实在在地享受,并不太在意别人的看法,或者一个所谓的 被人类所冠上的品种的名称。
那天,我们把“每两周买虾”的想法告诉了我的表姐和她老公(两个“老移民”),他们是不屑于我们这种享受的,觉得我们要求实在太低,没有水准。但这就是我们的想法和生活状态,因为我们会抱着小孩子一般的心情去认识这个世界和我们周遭的生活,所以我们更容易因为天真而感到快乐,我想这并不是太傻。还是我老公的人生目标让我感动,他说他也没什么追求,最大的愿望就是做个老顽童。世界上有多少人能做个老顽童,特别是在现实生活的残酷挣扎中?很多人都不过是最后学着妥协和麻木不仁,把自己对快乐的感受阈限一点点抬高罢了。
所以,尽管现在我已经将买海鲜扩大到三文鱼的范围,并决定再过一段时间找个机会去一家广东餐馆享受皇帝蟹和大龙虾,我还是将永远记住在澳洲第一次吃虾的那个时刻。我知道如果我能记住第一次,我就能记住真正的快乐和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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