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的来说,澳洲不算是个经常能够碰到怪人的地方。象阿甘苦练长跑的那种造型的人有,不过人家是男的呀!头发长点、胡子两年没刮,两只小腿细得跟穿着掉脚裤的杨二嫂,身上套着肥大过度的棉衣都没问题。而且男人本来就有不洗干净脸或扮颓废的特权,他们非要选择不回家或者睡地下通道和街心公园是人家的自由,人家要那么酷,也有那么酷。如果情况换成了女人问题就来了。我在悉尼生活了两年,只看见过一个女的能活得这么洒脱的,所以真是不说不可。
先说这女子的造型,我只能说那是非常非常的特别。她绝对不脏,但身上的服装有流浪汉那种易于肮脏的特征。我怀疑她穿得是不是真正的衣服,因为我看不到什么需要技巧的裁剪。她浑身似乎披着无数块大布,每一块布都可以把她围上一整圈,好像布的颜色基本属于土黄色系,正好和地面颜色连成一体,具有特种部队的迷彩效果。我看不见她到底长什么样子,因为她带着帽子、太阳镜和手套,浑身没有一块肉是露天的,这真是对当今喜好暴露的女人的一种讽刺。在她的帽子下面,还卡着一圈透明的纱巾,围着她的脸部和后脑勺。此人个子不高,身材臃肿,但无法判别是因为穿戴过度的原因还是本身就是一胖子。总是远远地就能在人群中看见她象地出溜儿一样蹭过街道,手上推着一辆说不清楚是什么材料做成的小车,既象原来中国人用木头和竹子做的婴儿车,又象是出来卖冰棍的老太太。
她的运动轨迹是有规律的。她一般到seven-eleven去拿今天的茶,然后再到另一家取别人施舍的切片面包。不过这女的比谁都大方,转眼间就把面包撕成小块,喂广场上的鸽子了。Hurstville的鸽子这么肥,她定是功不可没。其它时间,她基本全天都徜徉在火车站和公共汽车站旁边,其身体语言不象个可怜的流浪汗,反倒很象民俗服装表演 艺术家。我第一次看到她那身装束,脑子里面最先联想起的是“吉普赛人”。我到现在还是觉得她像个算命的,肯定在那些复杂的披挂中藏着一副塔罗纸牌,说不定怀里还揣着一个水晶球,如果你需要,她会用沙哑的声音不紧不慢地预知未来,或者用长着尖尖指甲的手指分发那些花哨的纸卡片。偶尔也会看到她累的时候,因为她在阳光俯照的广场石凳上斜卧而眠,身上的大布一直垂到凳子下面。说真的我很羡慕她的生活方式,直到有天一大早去打工时看见她在一堆报纸里躲着。我打工的那家小店旁边是个驾校,楼下进门处是一个狭窄的通道,虽然开放式的,但正好可以挡风遮雨。有天清晨不到7点钟,我经过那里,看见有一团桔黄色的东西缩在一大沓报纸中,猛然一看旁边还有一辆颇为熟悉的小手推车。那个女人和衣而卧,正享受着马路变成车海和喧闹商业街之前的最后一刻。当时外面的气温只有不到10度,我不禁心生同情。
在Hurstville,她是一个相当特殊又引人瞩目的人。我不知道她为什么选择这个行当,也不知道她除了喝茶和吃面包外,是否还能搞到其它品种,否则营养会严重不良。她似乎没有朋友,或者不想去考虑有没有朋友这回事。另外她显然没有住房,至于有没有Medicare卡更是很难说了。我在City打工时其实也碰到过一些整天在店外要吃食的申领救济者。他们一般会主动帮周围的零售业主搬东西,而且不要钱,不过他们的嘴巴挺挑剔,一般不要Muffin,喜欢吃高级一点的点心。不过他们看起来还都象是人民群众,而不象这个女人这么异类和有性格。我不信她找不到工作,至少她英语肯定比我好。我也不信她懒惰,因为她喂鸽子比谁都上心,而且穿那么复杂的装束是需要勤奋和耐心的,她要是懒,身上的衣服不可能那么干净,或者早就破得乱七八糟了。可她就是这么选择的——流浪但不沦落的一种选择。她不会象许多要饭的那样在地上摆张哭诉纸,弄得缺胳膊短腿一样特可怜。她很有尊严地、优雅地要着她的东西,其余的世界她不会和你分享,无论是现在每夜遭受的寒 冷还是以前或许曾经有过的风光。没有人知道她的过去,也没有人想去探讨她的过去。一个流浪汉能做到这么会保护自己的隐私和保持一种神秘感,真的让人钦佩;相比之下,我们到处售卖自己的样子反倒很像个真正的心灵流浪汉,既没有尊严又让人可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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